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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日,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出《五一节假日及旅游旺季期间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的提醒告诫书》,告诫内容共计16条。其中,特别提示应重点防范宾馆酒店、民宿等在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,单方毁约或者擅自提价等行为。
告诫书中提醒广大经营者,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。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、货签对位、标识醒目,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。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,应当通过网络页面,以文字、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。
宾馆酒店、民宿、露营场所等经营者要严格规范价格和竞争行为,按规定明码标价,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。要切实履行价格承诺,重点防范电商平台、直播销售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,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等行为。